什么崇左一男子带着菜刀和杀猪刀进法院,
崇左一男子带着菜刀和杀猪刀进法院!
他想干嘛?
法院是非常严肃的场所,
带这些东西去法院?
你怕是进不去!
8月25日上午11时许,大新县人民法院法警在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,发现当事人黄某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藏有刀具,值班法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,并打开手提袋进行检查,发现菜刀和杀猪刀各一把。询问中,黄某声称工钱被拖欠,当天是到法院立案,其所携带的刀具是用来防身。
安检过程中,黄某手提袋经过X光机时发现异常。
黄某手提袋内物品
法警马上高度警惕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该情况上报院领导。根据指示向公安机关报警,将黄某及其携带的刀具一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将黄某控制并进行询问
法院提醒
01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年1月新下发的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第十三条除经人民法院许可,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:
1.枪支、弹药、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;
2.易燃易爆物、疑似爆炸物;
3.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、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;
4.非急救类药品、液体及胶状、粉末状物品;
5.标语、条幅、传单;
6.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。
02
携带违禁品进入法院,拒绝接受安检将会受到什么惩罚?
根据最高院年1月新下发的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规定,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人员,应当阻止其进入诉讼场所,对不听劝告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。受检人员情节严重的,应当先行予以控制,并视情节移交公安机关。对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予以暂扣。对暂扣的管制器具、危险物质,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。携带违禁品进入法院,如有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当事人可被处以警告或罚款,情节严重的处以拘留。
法院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?
第一步就是
过安检!
携带危险物品不可取!
小编劝告各位
在公共场合不要带危险工具哦~
尤其是这些严肃场合
有矛盾可以找相关人员调和
理智思考商量!
来源
大新县人民法院
编辑
方秋丽
校对
黄子婧
值班主任
黄金花
值班领导丨黄小芳
我们的祖国——中国,拥有动人的精致,她处处都有故事,翻开这本书,让我们重新发现中国之美。
世界上,本没有中国,是中国人,创造了中国。
——《这里是中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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